近年來,國家對新農合醫療保險作出了進一步的調整,在正常的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還對大病有著二次報銷的環節。這樣一來,農民再也不用擔心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了。那么,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標準是多少?具體我們還是來看下文的簡單介紹。
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標準是多少?
合規醫療范圍內的是指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可以根據費用的高低確定其報銷比例,并實行累加補償,不設有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1.5萬元。根據在合規范圍內發生不同的范圍的醫療費用,其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其中,1.5萬元-6萬元報銷55%;6萬元-10萬元報銷60%;10萬元-15萬元報銷65%;15萬元以上報銷70%,轉外院治療的,統一報銷比例為50%。而大病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的醫療支付。因此,對于大病保險也會實現分段報銷。一般情況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就越高。具體如下:
1、起付標準為0~2萬元(含2萬元)的,其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為50%;
2、2~4萬元(含4萬元)的,其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為60%;
3、4~6萬元(含6萬元)的,其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為70%;
4、6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達80%;
5、全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一個年度內的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其中,具體籌資標準、分段報銷范圍及比例、起付線等具體指標,根據當地的籌資水平、醫療費用的增長水平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會逐年進行調整,給參保人員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6、參保人需要轉到區外治療的,經市醫保經辦機構批準之后辦理轉院手續,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統一為50%。綜上所述,大病醫療保險的二次報銷標準,根據其起付標準范圍不同,其報銷比例也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