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是專門保護重大疾病風險的保險產品,也是許多人購買保險的首選。近年來,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大病保險的種類越來越多樣化。其中,具有多重理賠的重大疾病保險受到消費者的廣泛歡迎。那么問題來了,它有什么缺點?下面一起跟小編來好好了解一下。
1.價格相對較高
雖然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的保障力度要比單次賠付的要高(在賠付一次后合同不終止,保單依舊有效),但同樣的,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更大了,這樣一來,產品的價格也就貴了不少。所有如果家庭經濟條件比較一般的,還是不建議購買重疾多次賠付的產品。
2.多次理賠的幾率不高
雖然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在首次出險理賠后,保單并不會停止,之后再次患上其他疾病同樣可以理賠,是不是看上去非常不錯。但其實它的實用性是不高的,因為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患多次重疾的幾率是不高,而且多次理賠的必須是不同的疾病,相同的疾病是不能賠付多次的,那么概率就更不高了,因此買了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并不一定就能賠付多次。
3.疾病分組
有的保險公司為了降低多次賠付的概率可能會在重疾分組上做文章。將保障責任中所保的疾病進行分組,一組重疾險也只能賠一次,如果將高發重疾放在同一組,那么被保人患上一種那么同組疾病將全部失效,這就大大降低了理賠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