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車”這個話題,有太多的話要說。然而,說到車險,很多車主可能無法解釋太多。比如,有人認為只要給車上的人買交通事故險和責任險,就能保證自己和乘客的安全,但事實并非如此。首先看交通事故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對象。大多數保險產品是指被保險人作為旅客,在乘坐客運車輛期間發生意外死亡、傷殘或者醫療費用的保險形式。
交通事故保險的保障責任不包括私家車,而僅限于被保險人作為旅客,持有效車票乘坐從事合法客運的經營性交通工具,如長途汽車、出租車、公交車等,遭受意外傷害的人。如果投保人搭乘或駕駛私家車出行,哪怕投保了交通意外險,出險后也不能獲賠。至于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合同進行賠償。盡管車上人員責任險可確保隨車人員安危,但駕駛私家車的車主自身保障并沒有得到體現。所以,對于經常開車出行的車主而言,購買一份“專項”的私家車主意外險實有必要,尤其在當下這個馬路殺手神出鬼沒的時代。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私人車主的意外險和車輛的意外險和車上人員的責任險是有區別的。如果消費者不能乘坐私家車出行,屬于意外傷害保險范疇。而車輛人員責任保險是為了保護除駕駛員意外以外的其他車上人員。從這兩個方面比較,車主和司機的保障措施都很薄弱。而私家車主險,則能夠很好地解決這種尷尬的情況,不過必須得多掏錢額外購買。盡管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私家車主險”針對性各有側重,但總體上也有共通之處。如有些私家車意外險除了提供“意外身故”和“意外殘疾”兩項保障責任之外,還會增加醫療保障項目,當被保險人因意外入院治療時,發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還會根據保額比例進行承擔。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導致意外事故,是沒得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