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人在購買新車的時候,4S店的業務員都會給大家科普一些關于車輛險的知識,但是很少會有人將這些險種做一個全面分析的,所以新手在購車的時候往往會在業務員的介紹下購買全險。由此可見,如果不了解車險的具體情況的話,是很容易多花冤枉錢的。那么,這些車輛險你都了解過嗎?
事實上,全險中有不少險種都是沒有必要購買的,甚至對于不少人來說,車險只是每年付費的一個項目而已,對險種的使用情況并不清楚。要知道,人們辦理車輛險的原因除了交強險是國家強制繳納的以外,其他都是為了給汽車產品提供更多保障,同時減少意外情況發生以后帶來的損失。
首先,交強險是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但很多人覺得交強險只是一項固定“收費”,其實交強險也是有賠付功能的,一般分為有責和無責兩種。
其次是第三者責任險,通常用于賠償意外事故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最高賠償限額分為:5萬元、10萬元、15萬、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通常選擇50萬、100萬、200萬三種,免得撞上豪車賠不起。
第三就是車上成員險了,也可以稱之為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一般來說通常按座位數購買,但是如果經常不滿載,也可以只買常用人數。
第四是車輛損失險,指的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保險。
最后就是不計免賠險了,是一種商業險的附加險。一般來說,投保了此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在購買車險時,車主應給車損險與第三者責任險分別投保不計免賠險,使自身理賠權益達到最大化。
以上這五種保險如果搭配購買了的話,基本上就滿足的不同的需求。當然,除此之外,保險公司還會提供其他附加險,比如說涉水險、自燃險等等,這些保險產品都是在一些具體的情景下使用的,大部分時候是用不到的,基本與當地的治安情況有關,車主們可以自行考慮是否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