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出臺了新的醫療保險政策,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參保對象要求、繳費標準等都有了具體規定。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上饒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規定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上饒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政策
1、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均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城鎮居民繳費標準
繳費基數按職工的工資總額進行確定,費率按8%執行,其中用人單位繳納6%,職工個人繳納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確定,費率按8%的標準,全額由參保人員個人繳納。
3、參保個人賬戶劃入比例是多少
法定退休年齡以下按3%的比例劃入,法定退休年齡(含法定退休年齡)以上按3.5%的比例劃入。
4、上饒市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
市內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年度內二次以上住院的,逐次降低起付標準100元,但最低不得低于200元。惡性腫瘤患者放化療年度內只需支付一次起付標準。參保人員住院需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使用“乙類藥品”的、住院緊急搶救所使用藥品目錄外的藥品,個人先自付15%,然后按規定的比例報銷。
5、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全市基本醫療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實際報銷金額),大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實際報銷金額),合計18萬元。
6、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以上18萬元以內費用由大病醫療保險支付,參保人須攜帶年度內歷次所有住院費用(含慢性病門診費用)發票、費用清單、疾病證明、出院小結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帳號等材料到市醫療保險局辦理報銷手續。對于超過結算年度半年以上的費用,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