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公司上班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社會保險,這個社會保險中包括了失業保險,如果自己非個人原因被公司辭退的話,一般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的,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寧波市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女16-50周歲,男16-60周歲,例女A,1966年8月出生,失業必須在2016年7月前辦理)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小提示: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必須同時具備兩個特征,即
①因本人原因
②由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如只具備其中一個特征,則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
想要領取失業保險的話,首先自己應當在公司連續繳納費用超過一年以上,然后就是不能因為個人原因進行中斷就業,否則的話,即使自己繳納一年以上也無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