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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生育保險政策問答
一、什么是生育保險制度?
答:生育保險制度是指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其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二、為什么要實行生育保險制度?
答:實行生育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女職工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服務;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并使嬰兒得到必要的照顧和哺育;平衡用人單位之間的負擔,減輕用人單位招用女職工的成本,促進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三、哪些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答:《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明確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含個體工商戶招用的雇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這里所指職工包括男職工和女職工。
四、職工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嗎?
答:《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五、用人單位應如何繳納生育保險費?
答: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0.5%。具體繳費比例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測算后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生育保險基金收支和累計結余情況,及時調整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
六、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答: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七、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享受哪些待遇?
答: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生育的醫療費用、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八、靈活就業人員如何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同時,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九、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具備哪些條件?
答: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和職工未就業配偶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違反國家、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及其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十、用人單位連續繳費不滿10個月的,職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可以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首次參加生育保險或中斷繳費后補繳生育保險費的,補繳期間不視為連續繳費。在當期繳費到賬后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按規定標準結算。
十一、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者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及其配偶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所屬統籌地區生育保險規定的待遇標準足額支付,其中生育津貼的支付標準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執行。
十二、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答:生育的醫療費用是指女職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間,因產前檢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等。
十三、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答: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術或引產術、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以及復通手術等,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
十四、因生育引起的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答:女職工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因生育引起的并發癥、合并癥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期間產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十五、因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答:職工診治因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在手術和住院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保險規定支付;手術或者出院之后產生的上述費用,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十六、我市生育醫療費用結算方式是怎樣的?
答:職工產前檢查、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按單元付費;住院分娩實行按病種付費。除產前檢查費用外,其他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