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流程是如何規定的?我們來看相關介紹:單位經辦人員持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醫囑復印件、出院診斷書、費用清單、有效費用單據等材料(現金異地轉賬報銷還需攜帶轉賬審批單;
非指定急診住院患者需在每月10日前攜帶原門診搶救病歷和檢查單)向醫保經辦機構報告。
各區應將受理的相關費用單據錄入,初審后的相關材料于每月20日前報市醫保經辦辦審核結算一處。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的比例給予報銷或支付,支付規定是:
第一、參保人員必須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屬于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準的醫療費用,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范圍是:“起付標準”以上至“封頂線”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才能由統籌基金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除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個人仍然要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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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家說,山東省門診跨省異地報銷落地后,很可能會吸引更多全國各地患者前往就診,山東省的交通、環境等問題就將愈發嚴峻,因此,在推進異地醫保報銷全面鋪開的同時強化分級診療等輔助政策勢在必行。
本次李忠在新聞發布會上也提出,在推進異地就醫結算的同時,人社部要會同相關部門研究進一步完善周轉金、分級診療制度以及加強醫療服務監管等政策。根據原國家衛計委副主任陳嘯宏此前在醫藥衛生界委員小組討論時的發言來看,與異地醫保制度相配合的分級診療對于就醫、參保地來說同樣重要。
據業內人士介紹,分級診療制度趨于完善后,參保地區的患者看病更方便,因此不會被異地醫保結算“吸引”,會來到醫療資源較為集中的北京等城市疾病會診;而對于異地居住的人來說,在非參保居住地的社區醫院能看好病且能走醫保,就不用非得前往三甲醫院或回參保地就醫了,大大方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