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生育保險政策是什么?個人如何購買廣州生育保險?欲了解更多有關廣州生育保險的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
關于實施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本通知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通知執行。
二、生育保險繳費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全部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85%繳納。
三、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上,并同時繼續為其繳費的;
(二)符合國家、省、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但同年轉業、轉業、轉業的,機關事業單位轉業、轉業的,按照規定及時參加生育保險的,不受累計一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