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制度的建立,將女職工生育費用負擔平均化,使用人單位均衡負擔生育保險基金,這對于促進婦女就業,促進各用人單位履行社會事務的義務,促進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增強企業活力,都具有重要意義。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生育保險報銷方法簡述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包括:計劃生育手術費(門診和住院)、產前檢查費用、生育醫療費用(不包括嬰兒費和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以上費用報銷的前提是:不超出醫保規定的藥品和醫療項目目錄。
參保人在自己選定的醫保定點醫院發生上述費用后,參保個人先現金墊付,并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明細、處方、原始收據及相關證明妥善保存。生育保險報銷需要是參保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所在單位在職工產假結束回到工作崗位后到區保險處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時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編號)原件、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及醫療費發票,剖腹產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剖腹產證明。引流產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手冊中應有服務編號)原件、復印件,診斷書、門診病歷原件復印件以及醫療費發票。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是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是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是按照規定應當由職工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