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城鎮職工醫保政策對于我們來說有必要了解,我們一起來看看關于南寧醫保政策的一些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什么是社會醫療保險?
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對其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的補助或者報銷,使其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進入社會再生產過程。社會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借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2.目前南寧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狀況如何?
南寧市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01年4月開始在邕寧、武鳴兩縣啟動,6月在市區原公費醫療人群平穩啟動實施,當年10月份進行擴面,經過一上多包括困難企業和破產企業在內的全方位擴面工作,到今年6月底,全市全保面擴展到市屬國有、集體、外資、股份、私營企業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共2290家,參保職工22萬人。隨著基本醫療保險各項制度的不斷完善和醫、保、患三方制約機制的形成,一個新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我市初步建立起來。
3.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參保職工如何就醫?
參保職工如需就醫,憑《南寧市基本醫療保險IC卡》使用由南寧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制作的“南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專用門診病歷”,可到市區內任一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或住院。
4.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參保職工如何購藥?
參保職工就診后,如需使用個人帳戶資金到定點藥店購藥,須持《南寧市基本醫療保險IC卡》和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師開出的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
5.什么是個人帳戶?
個人帳戶是指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專用帳戶,它是由醫保中心專門為每個參保職工設立的醫療保險專用資金帳戶。采用集成電路卡(IC卡)的形式。個人帳戶的資金指定由醫保中心統一管理,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歸職工個人所有,可以跨年度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保險費后(以職工工資收入為基數,用人單位繳費8%,個人繳費2%),醫保中心按規定將資金劃入個人帳戶。
6.個人帳戶資金的支付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個人帳戶資金用于支付本人的門診醫療費用,不支付統籌基金與個人共付段費用,即:不支付發生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住院共付段和門診特定項目費用的個人負擔部分。如個人帳戶資金的累計結余額超過上年度全部劃入金額(統籌劃入加個人繳費)的2倍,那么超過的部分可用于支付住院統籌基金起付額。
7.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其支付范圍如何規定的?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統籌地區各用人單位交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總和扣除劃入個人帳戶資金總額。專門用于部分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及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部分醫療費用。
8.住院統籌基金的起付額是多少?
住院統籌基金的起付額,即統籌基金開始支付住院醫療費用前,由參保職工個人支付的金額,簡稱“起付額”亦稱統籌基金開始支付的“門檻”。當實際醫療費用低于或等于起付額時,按實際發生額由個人自付。辦理住院手續時,各定點醫院可以預先向參保人員收取一定的費用,金額按預計個人負擔發生數確定,起付額在出院結算時一并計算結清。
9.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指統籌基金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次年7月1日至6月30日)向參保職工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最高限額。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4倍控制(2002年南寧市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11194元),具體支付金額按年度支付連續月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