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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河子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按照《通知》規定,石河子的參保職工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進行產前、產后檢查的費用可以開始報銷。凡符合政策范圍內的檢查費用報銷標準:各項診斷費和檢查費中甲類診療項目報銷比例是100%,門診報銷限額為1000元。
從今年起,師市參保職工除了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在分娩期內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報銷以外,由生育引發的在妊娠期、產褥期內發生的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住院醫療費用,也一并納入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女職工因生育引起疾病死亡,屬于非責任事故的,提供衛生行政部門相關證明材料后,可從生育保險基金中領取的一次性經濟補償由以往的400元提高至8000元。
同時提高了生育醫療費用報銷限額,由原來的正常順產500元,剖宮產1400元等不同的報銷標準,調整為按照不同等級的定點醫療機構,執行相應的報銷標準。其中師市一級、二級、三級醫院住院的報銷比例(甲類)分別為90%,85%和80%,年度內報銷限額提高至9萬元。
據介紹,從今年開始,師市執行國家及兵團關于產假的相關規定,參保女職工產假將由以往的90天延長至98天。
石河子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是在生育期間必須處于在職狀態,并繼續繳生育保險費用;
二是繳納生育保險時間累積滿一年;
三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