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世界各地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者的情況,請參閱以下介紹。世界各國對生育保險受益人的規定條件各不相同,一般來說,它們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第一類,實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又稱參保國,要求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履行生育前參保義務,即繳納一定的保費,主要在德國、美國、巴西等國家,而生育保險也被納入醫療保險項目。
第二類:實行雇主責任制的國家。在這些國家,生育費用由雇主或雇員所屬單位承擔,不需要支付記錄。如前蘇聯、中國、利比亞、馬耳他、布隆迪等國。
中國在1988年前,基本實行雇主負責制。1988年以后逐步向社會保險制度過渡。中國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規定生育保險享受待遇人員必須符合國家《婚姻法》的規定,履行結婚手續,其職工所在單位參加了生育保險,職工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第三類,有福利制度的國家,這些國家不把參加作為享受瑞士、加拿大、丹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政府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的先決條件,只要符合國家公民資格和財產調查手續的婦女,一般都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