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下面的介紹。
1、保險范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中小學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下同)、兒童和其他非就業城鎮居民。
<P>2、沙車縣市民和長期居住在沙車的外國人(包括長期與父母在沙車工作、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繳費標準
1、成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城鎮居民參保每人每年繳費120元,財政補貼80元)。
2、未成年人(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繳費標準為每年每人100元(其中:個人繳費20元,財政補80元)。
三、參保程序和繳費辦法
1、持戶口本、身份證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站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低保對象、殘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辦理申報時登記時應分別提供《喀什地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領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收入等相關證明材料。流動人口需提供《暫住證》、公安機關開具的居住證明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
2、社區勞動保障站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造冊到勞動就業保險管理局進行參保資格審核。經審核確認后,辦理參保手續,繳納個人繳費部分。
3、根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關文件規定,新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居民當月繳費次月享受待遇報銷,參保繳費期滿當月請立即到所在轄區勞動保障站辦理續費手續,如不及時續費,在中斷期間所發生的住院費用不予報銷,望所有參保人員根據自己的繳費時間及時續費。
四、起付線標準及支付比例
1、一級醫療機構,起付線50元、補償比例90%;
2、縣市二級醫療機構,起付線100元、補償比例80%;
3、地區二級醫療機構,起付線300元、補償比例65%;
4、三級級醫療機構,起付線400元、補償比例60%;
5、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為25000元。
五、報銷流程
1、帶齊所有相關住院發票單據資料和居民醫療保險卡;
2、居民醫療結算審核崗進行初審票據要素、以及是否在住院期間繳費;
3、由初審人員將符合規定的醫療票據、以及醫保卡交結算人員結算;
4、由結算人員交付復合人員符合生成支付計劃;
5、手續齊全,由財務人月核定之后支付醫療保險費(需向財務人員提供領款人員的身份證)。
6、負責該項業務的領導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