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人社局介紹,本市各類全日制中小學生(統稱中小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居民醫保登記手續,作為一個整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仍按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的規定執行,“學校統一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在校學生個人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仍為每人每年80元。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我省學校、科研院所學前教育機構征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包括學費征收項目,由參保學生所在學校收取學費。各類學校采取“委托銀行開戶”的方式繳納學生和學校居民的醫療保險費。屬于本市社會醫療救助基金資助范圍的中小學困難學生,應當到戶籍所在街道民政部門、殘聯部門辦理再就業登記,當事人醫療保險的整體情況。
此外,自居民醫保年度起,本市城鎮中小學19歲以上學生和非居民在新的一年續保時無需辦理登記確認手續。
使用醫保卡的注意事項
1、門診:
(1)在校期間:
就診順序:醫務所→定點醫院。在校期間就診的注意事項:學生每去一次定點醫院時都需要校醫務所的醫生開具轉診單,去定點醫院的次數應該與轉診單的張數是一致的。
報銷方法:在醫務所就診直接使用醫保卡;在定點醫院就診,學生先自行墊付發生的醫療費用,回校后一周內帶上規定的報銷材料到醫務所進行報銷。
(2)寒暑假:學生應在學生戶籍所在地的醫保定點醫院就診。在發生相關醫療費用時學生先自行墊付,回校后準備相關的報銷材料到學生處報銷。
2、住院:
(1)在校期間:廣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定點醫院均可報銷。
報銷方法:
入院掛號時第一時間出示廣州市城鎮醫療保險卡和身份證,在結賬時再出示一次醫保卡和身份證,就可以當場報銷,不必再把資料帶回學校報銷。
(2)寒暑假:除廣州市及佛山規定的醫院外,在學生戶籍所在地的醫保定點醫院住院均可報銷。在發生相關醫療費用時學生先自行墊付,回校后準備相關的報銷材料到學生處報銷。
以上是使用醫療保險卡時應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