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動者從單位里面失業之后,比如被單位辭退等等,就會特別的擔心自己今后的生活拿不到任何的保障,所以就會希望能夠爭取到一定的失業保險金,讓自己能夠暫時性的度過難關。那么,廣州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取?聽聽小編給出的具體意見。
辦理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自2015年5月1日起,廣州市(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的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月1516元。
辦理材料
1、《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須原用人單位蓋章(若屬于單位已失蹤、注銷等,或有勞動爭議可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的,無需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有勞動爭議的可只需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單位失蹤、注銷等的可只需提供相關證明;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需復印個人信息頁和本次失業登記頁;
4、本市戶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戶籍選擇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須提供本人《居民戶口簿》;
5、本人身份證明或社保卡
辦理流程
1、原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辦理:在地稅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權利;
2、失業人員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