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養老保險制度有哪幾種類型?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國外養老保險制度有哪幾種類型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其覆蓋范圍、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傳統型養老保險。
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并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雇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適中,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福利型養老保險。
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在英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建立了“老年年金”;在加拿大,稱為“普遍年金”。在日本,稱為“國民年金”。在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這種養老金與公民的身份、職業、在職時的工資水平、繳費(稅)年限無關,所需資金完全來源于政府稅收。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維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維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須同時加入到其他養老保險計劃之中。
(三)混合型養老保險。
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目前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并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在日本,政府建立了“厚生年金”;在英國稱為“附加養老金”;在加拿大稱為“收入關聯年金”。這種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的待遇,一般要高于普遍年金的待遇,資金主要來源于雇主和雇員的繳費以及基金的投資收益。
(四)國家型養老保險。
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準統一,保障水平較高。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也采用了這種養老保險制度。這種養老保險制度在歷史上曾經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不利于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利于勞動力的流動,不利于培養勞動者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因此,目前已經或正在退出國際社會保障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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