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善我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推動我省醫療保險健康快速發展,結合我市消費水平以及實際情況,對醫療保險以及生育保險做出調整。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遼寧省醫療保險的待遇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遼寧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調整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在統籌范圍內轉移醫療保險關系時,凡欠繳醫療保險費的,須一次性補繳欠費后方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首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從繳費滿3個月(繳費當月為1個月)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欠費12個月以內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補繳次日起恢復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欠費超過12個月以上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補繳欠費滿3個月(補繳當月為1個月)的次月起恢復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暫停醫療保險待遇期間包括補繳欠費后的3個月待遇等待期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
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首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本年度內預繳次年的醫療保險費,從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本年度一季度前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且連續繳費無歷史欠費的,從繳費次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四、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間轉移時待遇
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且不欠費的參保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之間轉移時,不設待遇等待期。
五、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校學生未隨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繳費而自行單獨參保繳費的,從繳費滿3個月(繳費當月為1個月)的次月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六、職工生育津貼發放調整
無法核定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職工生育前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