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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誰投保:自己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其他
出生年月:
據悉,上海市人社廳公布的上海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其中規定了居民參保年齡均以享受醫保年度末達到的年齡計算,享受本市城保、鎮保、綜合保險、醫療互助幫困不能參加居民醫保。參保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到辦理登記手續的醫保服務點,按規定的個人繳費額繳費,一年一繳。登記繳費期截止日期為12月20日
上海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1、年齡均以享受醫保年度末達到的年齡計算。
2、享受本市城保、鎮保、綜合保險、醫療互助幫困不能參加居民醫保。
3、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當到鄰近的醫保服務點辦理登記手續。本市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和在園(所)幼兒,應當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登記手續。
4、登記繳費期以醫保部門公布的日期為準。登記繳費期內完成登記繳費的人員,享受相應年度的居保待遇,登記繳費期后登記繳費的人員,設置三個月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方能享受相應的居保待遇,登記繳費期截止日期為12月20日。登記繳費期后,新符合條件人員(新生兒除外)均可以中途參保。新符合條件的中途參保人員(新生兒除外)按照年度標準繳費后,從其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保待遇。符合中途參保條件人員(新生兒除外)需參加當年醫保的,繳費截止期為每年的12月20日,超過上述日期的,不再進行當年的登記繳費操作。
5、年度中途新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于當年及時到醫保服務點辦理登記手續(不設等待期)。當年度參保的繳費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新生兒除外)。
上海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時間:
1、參保人應當在《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告知單》(以下簡稱告知單)約定的時間內到辦理登記手續的醫保服務點,按規定的個人繳費額繳費,一年一繳。
2、在校中小學生與在園(所)幼兒由學校和托幼機構代為收取個人繳費。
3、逾期繳費的,視作放棄參保。
4、醫保服務點收取個人繳費后,打印收據并加蓋收費專用章后交給參保人。
5、中小學校與托幼機構收取個人繳費后,開具行政事業收據。
6、規定范圍內的老年遺屬、城鎮高齡老人、城鎮重殘人員和享受民政部門特殊救濟的人員,個人不繳費。
7、參加人員辦理繳費后,不可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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