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前段時間將自己的愛車借給一個要好的朋友開,結果朋友駕車撞人了。李先生當時并不在場,所幸,被撞的人沒有生命危險,但目前看來,光醫藥費可能就要支付10萬元左右。
相信也有很多市民碰到過類似的問題,那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賠付責任?
就以上問題,筆者咨詢了某保險公司車險管理人員萬寧先生。萬先生解釋,李先生借車給朋友,如果是被李先生允許的且其朋友也擁有合法合格的駕駛證,那么保險公司會依照保險條款承擔賠付。首先,因本案涉及第三者人傷,保險公司會在合適的時間派員進行人傷探視。其次,事故認定書一旦作出認定,交警勢必進行調解,保險公司會根據責任比例告知客戶應該提供哪些索賠材料并進行理賠跟蹤。
同時,萬寧先生也提醒廣大車友在購買車險時應謹防以下幾個誤區:
1.全險概念不準確
很多保險代理人為了放大險種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戶,往往跟客戶介紹全險概念,即投保車損、三責、車責、玻破、盜搶、不計免賠這幾個險種,實際上這一概念帶有誤導傾向,會暗示客戶投保全險可以為所有風險或各種意外提供保障,但實際上提供保障的范圍在所投保的條款上十分明確,仍有部分風險無法得到保障。
2.保費差異不大,不具可比性
總體而言,行業內幾大保險機構的費率保障范圍、費率結構、費率水平和費率調節系數基本一致,盡管略有差異,但當險種相同的情況下,同一輛車在各家保險公司計算的保費基本一致,相差不會超過百元。差距過大的反而存在變相降低保額、保險責任等情況。
3.材料齊全,當天或三天內結案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這條對客戶具有很大的誤導性,認為保險公司的結案速度非常快。但實際上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這些約定。客戶需要知道,三天結案不是指事故發生日起計算,而是以理賠資料齊全日開始計算。而事實上,理賠案件主要是車輛維修和人傷,車輛只有維修好才能有配件維修發票,人傷也只有治療好或出院后才會有醫療發票,這些理賠資料都不是幾天之內能解決的。
小貼士
買車險要比服務比質量
初次接觸保險的客戶可以多走幾家保險公司,多詢問些自己不懂或不理解的問題,來看這些保險公司人員的總體素質如何。如果一家保險公司自己的員工都不能很明確地回復您的問題的話,那這家公司就不值得您的信賴。
已經買過車險的客戶,如果覺得一家公司服務理賠還好,盡量不要因為所謂的價格差、熟人等來更換投保公司,因為您如果一直在一家公司投保,作為該司的優質客戶,您將享受到一些更好的承保理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