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財險作為財產保險中保障企業資產安全的基石類險種,是每個企業風險管理的重點。
企財險屬于不定值保險。不定值保險合同指的是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只列明保險金額,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價值,須至危險事故發生后,再行估計其價值而確定其損失的保險合同。這里先簡單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幾個重要術語。
1、保險價值是指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期內以金錢估計的價值總額,是確定保險金額和確定損失賠償的計算基礎。
2、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3、重置價值一般指替換、重建受損保險標的,以使其達到完好狀態而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進行的任何變更、性能增加或改進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4、賬面余額是指某賬戶的賬面實際余額,會計報表上的原值。
依據《保險法》第五十五條,“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若是發生不足額投保的情況,出險后被保險人按照投保比例獲償,將自行承擔一定經濟損失。企業財產覆蓋范圍廣泛,且資產價值有一定波動性。因此,企業在投保時如何參照保險價值,針對不同的標的確認保險金額就非常重要。
財產險條款通常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可以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出險時的賬面余額、出險時的市場價值或其他價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并在本保險合同中載明。
企業的實體資產主要集中于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企財險的承保實務中一般要求固定資產的保險價值約定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而流動資產的保險價值一般約定為“出險時的賬面余額”。
一、固定資產-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一般包括地基、地面、墻體、樓板、門窗、裝修。而消防管道、生產生活用水管道、燃氣管道、網絡線路、生產用電及照明用電等若需投保,一般需單獨列明。房屋建筑投保時建議注明面積、建筑結構類型并與平面圖相對應。
企財險保單通常約定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恢復到完好狀態)。為避免出現不足額投保的情況,在房屋建筑的投保時理論上應就該房屋建筑承保時根據建筑的結構類型、規格、材料進行重建的詢價,以此作為保險金額。如果房屋建筑建造時是由正規的施工單位承建,則固定資產賬內的房屋建筑的原值也可作為保險金額的參考,但如建造的時間距離承保時較為久遠,建議進行市場重建詢價。
二、固定資產—機械設備
企業的機械設備多種多樣,在保險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均可作為承保標的。企業投保時須列明機臺的名稱、型號、數量。
在保單約定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恢復到完好狀態)的情況下,如果同樣名稱或用途的設備但投保的金額不同,建議在名稱或型號上再次區別列明,比如:企業有兩種紡織機,有國產的有進口的,建議從品牌名稱或型號上進行區分列明。
舉一個常見的因投保金額不足導致的理賠爭議,比如,某企業宣稱出險的某臺機器扣減多年折舊后的賬面余額只有10000元,故企業投保時以10000元作為該機器的保險金額,但實際上在市場上要采購同一品牌、規格、年份的機器需要花費30000元,即重置價值為30000元,這時保險理賠就認為該機器是不足額投保。原因在于企業不了解保單約定的保險價值指的是出險時的重置價值,而非出險時的實際價值。在不足額投保情況下,如果機器設備是全損,則爭議不大,但如果機器設備出現部分損失,可進行維修,則會較大爭議。
三、流動資產—產成品、半成品、原材料
企業的流動資產涵蓋范圍廣,主要包括產成品、半成品、在線產品(在制品)、原材料、輔料、包裝材料等。
(一)產成品
產成品須注明產品名稱,若有多項產成品,建議單獨列明。比如化纖企業,具有聚合反應環節的化纖廠一般至少有四種產成品,分別是:聚酯切片、短纖、FDY(未加彈的滌綸絲)、DTY(加彈的滌綸絲),有的企業還生產單絲。
(二)半成品與在線產品
半成品指的是已進行了部分加工后等待下一步加工的產品,而在線產品主要指正在生產線上進行加工的產品。理賠中,保險人通常認可在線產品為半成品,同樣地,在核實保險價值時會將在線產品納入半成品的投保比例排查的范圍。嚴格來說,半成品是有財務出入庫明細賬的。
(三)原材料、輔料、包裝材料
原材料指企業生產某項產品的主要材料,建議企業投保時逐項列明。輔料指生產過程中起輔助作用的材料,例如化工廠用量小的催化劑、鞋廠的鞋帶等。包裝材料指包裝箱、包裝膜、包裝袋等。
企業投保流動資產時,保險金額建議以整個保險年度最高存貨量進行投保。
企財險作為財產保險中保障企業資產安全的基石類險種,是每個企業風險管理的重點。
企財險屬于不定值保險。不定值保險合同指的是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只列明保險金額,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價值,須至危險事故發生后,再行估計其價值而確定其損失的保險合同。這里先簡單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幾個重要術語。
1、保險價值是指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期內以金錢估計的價值總額,是確定保險金額和確定損失賠償的計算基礎。
2、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3、重置價值一般指替換、重建受損保險標的,以使其達到完好狀態而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進行的任何變更、性能增加或改進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4、賬面余額是指某賬戶的賬面實際余額,會計報表上的原值。
依據《保險法》第五十五條,“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若是發生不足額投保的情況,出險后被保險人按照投保比例獲償,將自行承擔一定經濟損失。企業財產覆蓋范圍廣泛,且資產價值有一定波動性。因此,企業在投保時如何參照保險價值,針對不同的標的確認保險金額就非常重要。
財產險條款通常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可以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出險時的賬面余額、出險時的市場價值或其他價值,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并在本保險合同中載明。
企業的實體資產主要集中于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企財險的承保實務中一般要求固定資產的保險價值約定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而流動資產的保險價值一般約定為“出險時的賬面余額”。
一、固定資產-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一般包括地基、地面、墻體、樓板、門窗、裝修。而消防管道、生產生活用水管道、燃氣管道、網絡線路、生產用電及照明用電等若需投保,一般需單獨列明。房屋建筑投保時建議注明面積、建筑結構類型并與平面圖相對應。
企財險保單通常約定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恢復到完好狀態)。為避免出現不足額投保的情況,在房屋建筑的投保時理論上應就該房屋建筑承保時根據建筑的結構類型、規格、材料進行重建的詢價,以此作為保險金額。如果房屋建筑建造時是由正規的施工單位承建,則固定資產賬內的房屋建筑的原值也可作為保險金額的參考,但如建造的時間距離承保時較為久遠,建議進行市場重建詢價。
二、固定資產—機械設備
企業的機械設備多種多樣,在保險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均可作為承保標的。企業投保時須列明機臺的名稱、型號、數量。
在保單約定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恢復到完好狀態)的情況下,如果同樣名稱或用途的設備但投保的金額不同,建議在名稱或型號上再次區別列明,比如:企業有兩種紡織機,有國產的有進口的,建議從品牌名稱或型號上進行區分列明。
舉一個常見的因投保金額不足導致的理賠爭議,比如,某企業宣稱出險的某臺機器扣減多年折舊后的賬面余額只有10000元,故企業投保時以10000元作為該機器的保險金額,但實際上在市場上要采購同一品牌、規格、年份的機器需要花費30000元,即重置價值為30000元,這時保險理賠就認為該機器是不足額投保。原因在于企業不了解保單約定的保險價值指的是出險時的重置價值,而非出險時的實際價值。在不足額投保情況下,如果機器設備是全損,則爭議不大,但如果機器設備出現部分損失,可進行維修,則會較大爭議。
三、流動資產—產成品、半成品、原材料
企業的流動資產涵蓋范圍廣,主要包括產成品、半成品、在線產品(在制品)、原材料、輔料、包裝材料等。
(一)產成品
產成品須注明產品名稱,若有多項產成品,建議單獨列明。比如化纖企業,具有聚合反應環節的化纖廠一般至少有四種產成品,分別是:聚酯切片、短纖、FDY(未加彈的滌綸絲)、DTY(加彈的滌綸絲),有的企業還生產單絲。
(二)半成品與在線產品
半成品指的是已進行了部分加工后等待下一步加工的產品,而在線產品主要指正在生產線上進行加工的產品。理賠中,保險人通常認可在線產品為半成品,同樣地,在核實保險價值時會將在線產品納入半成品的投保比例排查的范圍。嚴格來說,半成品是有財務出入庫明細賬的。
(三)原材料、輔料、包裝材料
原材料指企業生產某項產品的主要材料,建議企業投保時逐項列明。輔料指生產過程中起輔助作用的材料,例如化工廠用量小的催化劑、鞋廠的鞋帶等。包裝材料指包裝箱、包裝膜、包裝袋等。
企業投保流動資產時,保險金額建議以整個保險年度最高存貨量進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