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吳先生因生意資金周轉需要,通過投保信用保證保險增信后從正規平臺獲得融資借款10萬元,后因資金周轉困難,在朋友處獲知可以通過“代理維權”機構進行免除利息、全額退保等操作,遂在朋友介紹下,委托某“維權機構”開展免息及退保操作,委托過程中,吳先生將身份證照片、貸款及保險信息發送給對方,用于簽署“授權委托”協議,并支付了7500元服務費。
協議簽署后,“維權機構”代理人以吳先生名義向保險公司投訴,保險公司對接投訴人時發現其與“投保人”并非同一人,隨即嘗試聯系吳先生本人,但吳先生稱不用聯系自己,對接自己的“律師”(即“維權機構”)即可。數日后,吳先生聯系“維權機構”詢問進展卻一直未能聯系上,只能來到保險公司詢問。
保險公司服務人員第一時間接待了吳先生,了解情況后向其出示了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非法代理維權”的風險提示文件,同時幫助查實所謂“維權機構”并無相關執業資格。
吳先生意識到被騙并嘗試再次聯系“維權機構”要求退還“服務費”,卻發現電話微信等聯系方式均已被對方拉黑。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協助吳先生向公安機構報案,并幫助他重新制定了還款計劃,解決了吳先生的資金周轉難題。
二、案列分析
山東省銀保監局聯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公安廳等六部門公開發布了《關于防范金融領域非法代理維權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告》,提醒金融消費者防范金融領域非法代理維權風險,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為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保險公司在了解到客戶通過錯誤渠道維權時,應及時勸導,協助止損,幫助消費者通過正當程序,合法維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給打著“法律”幌子的非法機構可乘之機。
本案件中,吳先生出現還款困難的情況,應通過聯系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行業糾紛調解組織調解或向監管部門反映等正規渠道提出合理訴求,不應輕信“全額免息”等非法代理維權騙局。
三、消費者提示
非法"代理退保"特征
(一)虛假宣傳。不法組織通過 QQ 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平臺、電商平臺等渠道發布"100%全額退保"等虛假信息,或通過電話營銷聯絡盲目試探消費者保險信息及退保意向,鎖定目標后誘導消費者簽署委托"代理退保"協議,并以“服務費”“咨詢費”等名義收取費用,使消費者遭受經濟損失,落入詐騙陷阱。
(二)套取信息。不法組織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電話卡、銀行卡等個人身份證件信息,致使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脅。
(三)阻斷聯絡。不法組織通過冒用消費者身份,利用電話、信函等方式反復投訴舉報,阻斷消費者正常維權路徑;或指使消費者采取過激手段向保險公司和監管部門施壓,并阻礙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或協商解決糾紛。
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信息安全防護意識、警惕非法代理維權陷阱。
一、案情簡介
吳先生因生意資金周轉需要,通過投保信用保證保險增信后從正規平臺獲得融資借款10萬元,后因資金周轉困難,在朋友處獲知可以通過“代理維權”機構進行免除利息、全額退保等操作,遂在朋友介紹下,委托某“維權機構”開展免息及退保操作,委托過程中,吳先生將身份證照片、貸款及保險信息發送給對方,用于簽署“授權委托”協議,并支付了7500元服務費。
協議簽署后,“維權機構”代理人以吳先生名義向保險公司投訴,保險公司對接投訴人時發現其與“投保人”并非同一人,隨即嘗試聯系吳先生本人,但吳先生稱不用聯系自己,對接自己的“律師”(即“維權機構”)即可。數日后,吳先生聯系“維權機構”詢問進展卻一直未能聯系上,只能來到保險公司詢問。
保險公司服務人員第一時間接待了吳先生,了解情況后向其出示了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非法代理維權”的風險提示文件,同時幫助查實所謂“維權機構”并無相關執業資格。
吳先生意識到被騙并嘗試再次聯系“維權機構”要求退還“服務費”,卻發現電話微信等聯系方式均已被對方拉黑。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協助吳先生向公安機構報案,并幫助他重新制定了還款計劃,解決了吳先生的資金周轉難題。
二、案列分析
山東省銀保監局聯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公安廳等六部門公開發布了《關于防范金融領域非法代理維權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告》,提醒金融消費者防范金融領域非法代理維權風險,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為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保險公司在了解到客戶通過錯誤渠道維權時,應及時勸導,協助止損,幫助消費者通過正當程序,合法維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給打著“法律”幌子的非法機構可乘之機。
本案件中,吳先生出現還款困難的情況,應通過聯系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行業糾紛調解組織調解或向監管部門反映等正規渠道提出合理訴求,不應輕信“全額免息”等非法代理維權騙局。
三、消費者提示
非法"代理退保"特征
(一)虛假宣傳。不法組織通過 QQ 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平臺、電商平臺等渠道發布"100%全額退保"等虛假信息,或通過電話營銷聯絡盲目試探消費者保險信息及退保意向,鎖定目標后誘導消費者簽署委托"代理退保"協議,并以“服務費”“咨詢費”等名義收取費用,使消費者遭受經濟損失,落入詐騙陷阱。
(二)套取信息。不法組織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電話卡、銀行卡等個人身份證件信息,致使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脅。
(三)阻斷聯絡。不法組織通過冒用消費者身份,利用電話、信函等方式反復投訴舉報,阻斷消費者正常維權路徑;或指使消費者采取過激手段向保險公司和監管部門施壓,并阻礙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或協商解決糾紛。
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信息安全防護意識、警惕非法代理維權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