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近日,保險公司接到客戶報案電話,客戶郭先生駕駛廂式運輸車因操作不當撞上路邊護攔,造成車輛及公路路產受損,要求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工作人員即刻趕赴現場查勘,經核實該車行證上為非營運車輛,出險時正在從事營運活動,且并未通知保險公司變更使用性質。該案損失6萬余元,保險公司賠付交強險2000元,商業車損險及三者險按拒賠處理。
二、案例分析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十條: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本案中郭先生投保時按非營運車輛投保,現車輛用于營運,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變更,改變車輛使用性質,致使保險公司拒賠。
三、消費者提示
消費者在投保時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配合保險公司提供真實、有效、完整的個人信息,便于保險公司對相關重要事項進行判斷及對消費者做出重要提示。保險生效后,如中途車輛使性質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變更,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案情簡介
近日,保險公司接到客戶報案電話,客戶郭先生駕駛廂式運輸車因操作不當撞上路邊護攔,造成車輛及公路路產受損,要求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工作人員即刻趕赴現場查勘,經核實該車行證上為非營運車輛,出險時正在從事營運活動,且并未通知保險公司變更使用性質。該案損失6萬余元,保險公司賠付交強險2000元,商業車損險及三者險按拒賠處理。
二、案例分析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十條: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本案中郭先生投保時按非營運車輛投保,現車輛用于營運,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變更,改變車輛使用性質,致使保險公司拒賠。
三、消費者提示
消費者在投保時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配合保險公司提供真實、有效、完整的個人信息,便于保險公司對相關重要事項進行判斷及對消費者做出重要提示。保險生效后,如中途車輛使性質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變更,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