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簡介
某日,保險公司接到一名碼頭負責人吳某報案電話,吳某稱碼頭岸吊機房內突發火情事故,事故造成集電環過火受損需整體更換。保險公司隨后安排理賠專員前往事故發生地進行查勘。經調查發現,事故系由設備內部突發電流過大引發擊穿短路引發自燃,不屬于財產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但屬于機器損壞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吳某對此不解,理賠專員遂與吳某詳細講解,吳某聽完講解后了然表示所幸當時配置不同險種的保障,發揮了保障作用,減少企業損失。
二、案例評析
該碼頭當時投保有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且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經保險公司調查發現,事故系由設備內部突發電流過大引發擊穿短路引發自燃,并未蔓延失去控制,故不屬于保單定義火災事故,不屬于財產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屬于機器損壞險的保險責任范圍。
保險小課堂:
保險條款中對火災有明確定義: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構成本保險的火災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燃燒現象,即有熱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發生的燃燒;3.燃燒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
電機、電器、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漏電、自身發熱所造成的本身損毀,不屬于火災責任。
由于燃燒現象僅發生在設備內部,并沒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故無法構成財產一切險的“火災”定義,無法從財產一切險中獲得理賠。
但本案是由于超電壓引起的事故,被保險人同時投保了機器損壞險,因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感應電及其他電氣原因引起或構成突然的、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應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通過機器損壞險對本次事故進行賠償,彌補財產一切險免責的部分,更大發揮保險保障作用,減少企業的損失。
三、風險提示
1、每個險種有自身保障范圍和除外責任,消費者投保時需多加了解保險合同加粗、加黑部分,如保險保障范圍與除外責任等。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搭配其他險種進行更全面保障,助力平穩生產經營;
2、在生產經營各環節建議做好防災減損相關舉措,發生保險事故時,請盡快報案,消費者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一、案例簡介
某日,保險公司接到一名碼頭負責人吳某報案電話,吳某稱碼頭岸吊機房內突發火情事故,事故造成集電環過火受損需整體更換。保險公司隨后安排理賠專員前往事故發生地進行查勘。經調查發現,事故系由設備內部突發電流過大引發擊穿短路引發自燃,不屬于財產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但屬于機器損壞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吳某對此不解,理賠專員遂與吳某詳細講解,吳某聽完講解后了然表示所幸當時配置不同險種的保障,發揮了保障作用,減少企業損失。
二、案例評析
該碼頭當時投保有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且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經保險公司調查發現,事故系由設備內部突發電流過大引發擊穿短路引發自燃,并未蔓延失去控制,故不屬于保單定義火災事故,不屬于財產一切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屬于機器損壞險的保險責任范圍。
保險小課堂:
保險條款中對火災有明確定義: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構成本保險的火災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燃燒現象,即有熱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發生的燃燒;3.燃燒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
電機、電器、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漏電、自身發熱所造成的本身損毀,不屬于火災責任。
由于燃燒現象僅發生在設備內部,并沒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故無法構成財產一切險的“火災”定義,無法從財產一切險中獲得理賠。
但本案是由于超電壓引起的事故,被保險人同時投保了機器損壞險,因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感應電及其他電氣原因引起或構成突然的、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應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通過機器損壞險對本次事故進行賠償,彌補財產一切險免責的部分,更大發揮保險保障作用,減少企業的損失。
三、風險提示
1、每個險種有自身保障范圍和除外責任,消費者投保時需多加了解保險合同加粗、加黑部分,如保險保障范圍與除外責任等。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搭配其他險種進行更全面保障,助力平穩生產經營;
2、在生產經營各環節建議做好防災減損相關舉措,發生保險事故時,請盡快報案,消費者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