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李先生有輛營運貨車,前段時間保險到期后,看到某運輸公司宣傳可以統籌社會上多輛與自己類似的貨車,一起辦理保險費用更低,于是李先生通過該運輸公司辦理了車輛統籌保險。發生車輛事故后,該運輸公司僅支付了少量的賠償,李先生電話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反映車輛未在公司投保,無法理賠,李先生無法接受。
案情分析
統籌車險原本泛指是汽車的統籌保險,指的是交通廳及原直屬企事業單位根據自己擁有的汽車數量,為其繳納相應的交通安全統籌費。繳納了交通安全統籌費的汽車,在遭遇交通事故等損失時,可以從安全統籌費用中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
隨著營業貨車行業的快速發展,逐漸出現一些名為某交通服務有限公司、運輸有限公司等機構,假借統籌保險的名義,向不同車主收取費用,以共擔車輛風險。但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統籌車輛保險僅具有保險的部分性質,它不是法律認可的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保險機構所經營的保險,且存在以下風險:
1、“投保”容易,變更難。當車輛發生所有權轉移時,統籌車輛保險是無法像正規保險一樣隨車過戶,而是需要車主退出原掛靠的運輸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統籌”。
2、缺少統一標準。統籌車輛保險的理賠不像保險公司一樣有嚴格的標準和原則,并且《保險法》及銀保監會內也沒有規定統籌車輛保險的理賠時效和標準,對于何時理賠、賠多賠少都是按“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合同約定。
3、不適用《保險法》如果發生統籌車輛保險退?;蚶碣r糾紛時,只能適用《民法
典》且即使通過訴訟途徑,依據《民法典》賠付,若運輸公司償付能力不足,也可能
無法得到賠償。
4、無法享受正規保險優惠。保險行業建立了機動車輛保險信息共享平臺,在保險公司連續投保的車輛根據歷史出險情況,能夠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優惠。但購買“交通安全統籌電子單"的車輛,以后再購買機動車輛保險時,無法享受連續投保及無賠款優惠。
風險提示
為防止理賠風險,我司提醒保險消費者,購買統籌車險時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營銷陷阱,根據自己的保險需求,選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購買車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案情簡介
李先生有輛營運貨車,前段時間保險到期后,看到某運輸公司宣傳可以統籌社會上多輛與自己類似的貨車,一起辦理保險費用更低,于是李先生通過該運輸公司辦理了車輛統籌保險。發生車輛事故后,該運輸公司僅支付了少量的賠償,李先生電話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反映車輛未在公司投保,無法理賠,李先生無法接受。
案情分析
統籌車險原本泛指是汽車的統籌保險,指的是交通廳及原直屬企事業單位根據自己擁有的汽車數量,為其繳納相應的交通安全統籌費。繳納了交通安全統籌費的汽車,在遭遇交通事故等損失時,可以從安全統籌費用中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
隨著營業貨車行業的快速發展,逐漸出現一些名為某交通服務有限公司、運輸有限公司等機構,假借統籌保險的名義,向不同車主收取費用,以共擔車輛風險。但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統籌車輛保險僅具有保險的部分性質,它不是法律認可的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保險機構所經營的保險,且存在以下風險:
1、“投?!比菀?,變更難。當車輛發生所有權轉移時,統籌車輛保險是無法像正規保險一樣隨車過戶,而是需要車主退出原掛靠的運輸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統籌”。
2、缺少統一標準。統籌車輛保險的理賠不像保險公司一樣有嚴格的標準和原則,并且《保險法》及銀保監會內也沒有規定統籌車輛保險的理賠時效和標準,對于何時理賠、賠多賠少都是按“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合同約定。
3、不適用《保險法》如果發生統籌車輛保險退?;蚶碣r糾紛時,只能適用《民法
典》且即使通過訴訟途徑,依據《民法典》賠付,若運輸公司償付能力不足,也可能
無法得到賠償。
4、無法享受正規保險優惠。保險行業建立了機動車輛保險信息共享平臺,在保險公司連續投保的車輛根據歷史出險情況,能夠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優惠。但購買“交通安全統籌電子單"的車輛,以后再購買機動車輛保險時,無法享受連續投保及無賠款優惠。
風險提示
為防止理賠風險,我司提醒保險消費者,購買統籌車險時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營銷陷阱,根據自己的保險需求,選擇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購買車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