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刪
【案情簡介】
2022年6月6日18時,楊先生在某市發生單方事故;事故發生后,楊先生未及時向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自行離開了現場。直至次日20時,楊先生致電保險公司報案,經工作人員核實,損失無法確認為本起事故造成,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消費提醒】
在車輛事故發生后,車主應第一時間致電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避免因逾期報案而造成案件無法確認,最終無法正常理賠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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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22年6月6日18時,楊先生在某市發生單方事故;事故發生后,楊先生未及時向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自行離開了現場。直至次日20時,楊先生致電保險公司報案,經工作人員核實,損失無法確認為本起事故造成,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消費提醒】
在車輛事故發生后,車主應第一時間致電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避免因逾期報案而造成案件無法確認,最終無法正常理賠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