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陜西銀保監局聯合陜西省公安廳共同發布《關于防范金融領域代理投訴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但當前仍有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為牟取非法利益,慫恿、誘導消費者重復、頻繁投訴金融機構,通過代理投訴收集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金融經營秩序,影響社會民生和經濟穩定。
不法“代理維權”、“代理退保”風險高、危害大,小保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根據自身需求理性消費金融產品,遠離非法“代理投訴”“代理維權”等行為侵害,理性維權。
一、警惕“非法代理投訴”風險
部分代理投訴組織或個人假冒權威專家、專業律師等,誘導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保單、銀行卡、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并支付高額服務費,通過捏造事實,阻止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監管部門開展有效溝通,纏訪鬧訴等方式,進行虛假投訴,或提供統一投訴模板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向監管部門進行惡意投訴舉報,以達到其收取高額代理手續費、截留套取資金、唆使消費者轉購非法理財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等目的。
二、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非法代理投訴”嚴重損失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行業正常經營秩序,擠占消費者合理反映訴求的金融資源,“非法代理投訴”行為將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遭受經濟損失、失去保險保障等風險,甚至遭到詐騙。消費者應充分認識“非法代理投訴”帶來的風險隱患,謹防信息泄露、財產受損、征信污點、詐騙等風險。
三、增進對金融產品了解
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正確了解融資成本、抵押、擔保、保險責任、現金價值等金融概念,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理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保障個人資金安全。
四、理性依法維權
消費者應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參與“非法代理投訴”,尤其應拒絕參與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非法行為。應通過正規渠道依法合理維權,直接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信訪部門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訴求,或通過正規金融糾紛調解機構調解、法律訴訟等方式合法合理維權,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2021年11月12日陜西銀保監局聯合陜西省公安廳共同發布《關于防范金融領域代理投訴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但當前仍有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為牟取非法利益,慫恿、誘導消費者重復、頻繁投訴金融機構,通過代理投訴收集消費者個人隱私信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金融經營秩序,影響社會民生和經濟穩定。
不法“代理維權”、“代理退保”風險高、危害大,小保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根據自身需求理性消費金融產品,遠離非法“代理投訴”“代理維權”等行為侵害,理性維權。
一、警惕“非法代理投訴”風險
部分代理投訴組織或個人假冒權威專家、專業律師等,誘導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保單、銀行卡、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并支付高額服務費,通過捏造事實,阻止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監管部門開展有效溝通,纏訪鬧訴等方式,進行虛假投訴,或提供統一投訴模板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向監管部門進行惡意投訴舉報,以達到其收取高額代理手續費、截留套取資金、唆使消費者轉購非法理財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等目的。
二、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非法代理投訴”嚴重損失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行業正常經營秩序,擠占消費者合理反映訴求的金融資源,“非法代理投訴”行為將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遭受經濟損失、失去保險保障等風險,甚至遭到詐騙。消費者應充分認識“非法代理投訴”帶來的風險隱患,謹防信息泄露、財產受損、征信污點、詐騙等風險。
三、增進對金融產品了解
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正確了解融資成本、抵押、擔保、保險責任、現金價值等金融概念,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理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保障個人資金安全。
四、理性依法維權
消費者應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參與“非法代理投訴”,尤其應拒絕參與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非法行為。應通過正規渠道依法合理維權,直接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信訪部門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訴求,或通過正規金融糾紛調解機構調解、法律訴訟等方式合法合理維權,保護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