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股權投資風險責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根據原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2號:風險責任人》及相關規定,現將不動產投資風險責任人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風險責任人的基本情況
(一)行政責任人魏琳,男,中國籍,1970年7月生,經濟學碩士學歷,2018年4月起至今任太平洋保險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
(二)專業責任人吳國棟,男,中國籍,1976年10月生,管理學碩士學歷,2018年5月起至今任太平洋保險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經理助理。
(三)魏琳先生、吳國棟先生沒有受過金融監管機構、工商、稅務等部門行政處罰或撤銷任職資格的歷史情況。
二、行政責任人主要工作經歷
魏琳先生,太平洋保險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曾任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太平養老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在此前任職于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四川省委企業工委、四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等。擁有20多年金融保險行業和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曾主導多個海內外投資項目,經濟效益良好。2012年起介入養老產業的政策與市場研究,參與太平養老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的組建,在養老健康產業投資、開發、運營領域具有豐富經驗。
三、專業責任人主要工作經歷
吳國棟先生,太平洋保險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經理助理,曾在太平養老產業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資發展部總經理、市場發展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在此前任職于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豐樹集團等。擁有近20年的金融保險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投資管理工作經驗,具有豐富的不動產、金融投資管理經驗。
我公司承諾: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愿意接受有關方面監督。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異議,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太平洋保險養老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