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2020年5月13日,李先生駕駛拆了面包車的后座為張女士運送貨物,并收取了張女士200元的運輸費用,送貨過程中不慎撞到公路路基,造成車輛部分損壞。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索賠,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處理,為此李先生非常疑惑,經保險公司的耐心解釋后,李先生終于理解了不能賠付的原因。
二、案例分析
究竟是何原因保險公司拒賠呢?原來,依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規定:被保險人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本次事故中,李先生拆了面包車后座拉貨,改變了車輛結構及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車輛變為營運車輛使用,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故保險公司拒賠處理。
三、消費提醒
小保建議廣大車主朋友們不要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保險車輛轉讓、變更使用性質、改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發生變化的,請車主朋友們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