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2020年10月,被保險人賴某致電我司反饋,因其經常將車輛開至某修理廠保養,如遇出險也是在該修理廠維修處理,但該修理廠卻利用其車輛騙保,制造虛假賠案,涉嫌兩次偽造其簽字賠款授權,并將保險公司車險賠款直接賠付該修理廠賬戶,共騙取保險金額合計約1.2萬元。經我司核實后,已將該修理廠編造保險事故,騙保行為移交至經偵處理。
【案例分析】根據保險賠款流程,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應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理賠材料,保險公司根據材料審核后,直接支付被保險人或其被保險人授權方。但此件中客戶為圖便利,直接將其個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及相關理賠材料直接交由修理廠代辦,讓不法分子有機可趁,借機利用身份便利和客戶的信任,制造虛假案件實施騙保,嚴重侵害了客戶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保險市場秩序,給社會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
【風險提示】為了避免個人信息被不良分子侵占,客戶在辦理保險理賠時應牢記:一、盡量減少代辦,保護個人信息,保管個人重要證件;二、如需委托他人代辦,需親筆確認簽字授權,做好面簽拍照,確認授權信息和時間,如有復印相關證件時應注明使用范圍和期限;三、確認理賠結束后,盡快核實賠款金額及系統出險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咨詢保險公司人員;如發現騙保行為,及時協助保險公司報案處理,共同穩定社會秩序。綜上所述,廣大客戶在日常生活中需謹記,謹防身份信息,不泄露。
【案例簡介】2020年10月,被保險人賴某致電我司反饋,因其經常將車輛開至某修理廠保養,如遇出險也是在該修理廠維修處理,但該修理廠卻利用其車輛騙保,制造虛假賠案,涉嫌兩次偽造其簽字賠款授權,并將保險公司車險賠款直接賠付該修理廠賬戶,共騙取保險金額合計約1.2萬元。經我司核實后,已將該修理廠編造保險事故,騙保行為移交至經偵處理。
【案例分析】根據保險賠款流程,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應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理賠材料,保險公司根據材料審核后,直接支付被保險人或其被保險人授權方。但此件中客戶為圖便利,直接將其個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及相關理賠材料直接交由修理廠代辦,讓不法分子有機可趁,借機利用身份便利和客戶的信任,制造虛假案件實施騙保,嚴重侵害了客戶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保險市場秩序,給社會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
【風險提示】為了避免個人信息被不良分子侵占,客戶在辦理保險理賠時應牢記:一、盡量減少代辦,保護個人信息,保管個人重要證件;二、如需委托他人代辦,需親筆確認簽字授權,做好面簽拍照,確認授權信息和時間,如有復印相關證件時應注明使用范圍和期限;三、確認理賠結束后,盡快核實賠款金額及系統出險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咨詢保險公司人員;如發現騙保行為,及時協助保險公司報案處理,共同穩定社會秩序。綜上所述,廣大客戶在日常生活中需謹記,謹防身份信息,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