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車險中最為人熟知的險種之一,交強險與各位車主的生活息息相關,其賠償也是車主們非常關心的事情。交強險的賠償有責任限額,其中,又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
1、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有責任的賠償限額如下: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2,000元,最高的賠償限額為1.21萬元。
2、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如下: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100元,最高的賠償限額為1.21萬元。
此外,交強險也有不賠償的情況,主要是以下幾種。
1、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2、《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