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補充養老保險的人員去世后,直系親屬可領取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死亡待遇主要包括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死亡撫恤金。那么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具體有多少呢?領取流程又是怎么樣的?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領取標準
1.喪葬補助費: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2.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或一次性撫恤金):
(1)企業離休人員以及符合享受離休人員同等待遇的退休人員死亡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按其死亡時本人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員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倍計發。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領取所需材料
1.辦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成都市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單(已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按月計發手續的無需提供)。
3.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未辦理的提供建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
5.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領取流程
辦理人帶上上述材料前往當地社保局辦理即可。
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出口補)和集體補助(出口補)組成,支付終身。
補充養老保險實行全省統一的繳費、補貼標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和補貼、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