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財富持有也逐漸增多,有很多保險意識較強的人就會選擇為自己的財產也投保一份保險,以保障在發生危險的時候減少損失。財產類的保險多種多樣,有適用于企業的企業財產保險,也有適用于家庭的家庭財產險。我們一起來簡單了解一下。
財產保險基本險、綜合險和一切險是企業財產保險的基本險種,也被稱為“火險”條款。是對企業建筑物、機器設備、存貨等固定資產提供自然災害風險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質損失的保險保障,是企業客戶需求最普遍的入門險種。
財產綜合險,包括九個方面共四十三條內容,該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該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財產綜合險中的誠信原則,即要求保險活動的各方主體在保險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誠實不欺、重信守諾。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違反“誠信原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投保人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時,一定要如實地履行一些告知義務,應當向保險公司說明“可能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影響保險人制定費率和保險條款的重要資料”。主要包括:1、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情況。比如家里有精神病人會亂開煤氣開關。2、保險人所負危險責任較大的事實。如有的投保人在治安不好地區買了商品房,平時沒人住,該地區已經發生過幾起盜竊事件等。3、投保財產超出正常范圍的情況。如房屋地處低洼地,馬路排水系統又不好,平時雨下得大一點,就會進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