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老生常談的話題,曾經我們總是說養兒防老,而如今大家已經不再將依仗孩子作為養老保障了,反而將目光轉向了養老保險。
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我國城市和農村都在享受相同的養老福利,養老保險是一種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類型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作為社會保障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是重要一環,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意義便是能夠保證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的養老生活。目前在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仍然是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然后國家財政和政策支持。通過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繳納到一定期限后,就可以在年滿后,每個月領取一定量的養老金作為生活費用。
那么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年便可領取養老金呢?按照新政策,45歲以下人員繳費年限須達15年以上,而對45~59歲人員,則不再設最低繳費年限,只要求按年繳費,到60歲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