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些年來,關于重疾險糾紛理賠案件層出不窮。消費者都表示購險容易理賠難。在購買保險產品時,都是承諾的好好的,可是一旦出了什么問題,總覺得保險公司利用合同條款來各種為難自己。小編三分鐘教你看懂健康險中的重疾合同條款實際上,購買保險不僅要有一定的方法,還得了解產品合同條款的具體信息。小編接下來就教教大家,如何看懂健康險中的重疾合同條款。
1、在重疾條款的保障病種中,前25種都是保監會和醫師會聯合制定的,后面一長串的是每個保險公司增加的疾病定義。一般來講,前25種重疾已經基本上涵蓋了如今生活中80%以上的常見病癥。所以消費者在此基礎上,不要刻意追求其他保障病種,如果處于高發疾病的地區,那么可以適當增減一些病種。
2、重疾險里約定的病癥大多都是重大且惡性的疾病,通常是病癥發展到最為嚴重的狀態時才可以獲取理賠,并不是只要你生了這個病就可以賠付的,所以消費者要看清楚每個病種的賠付條件。
3、輕癥是重疾險中比較重點的一項內容,因為在發展成嚴重的重疾之前,輕癥對于被保險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輕癥的理賠范圍越大,對于被保險人就越有益。所以消費者在此項條款上,應要拎的清。
4、保費交納的寬限期通常為從保費交納之日起至60日之內為寬限期,如果資金量龐大,可以通過短期理財提升收益,但必須要在寬限期內交納完保費,不然保單會終止。
5、對于重疾險合同上的所有提到的日期自己都要了解,如保險事故通知日、觀察日、猶豫期以及寬限期等等,這些日期對于后續的理賠以及被保險人的利益都有著極大的關系。綜上所述,重疾合同條款的核心在于消費者要懂得病癥的核心意義、輕癥內容、保險日期等具體規定,除此之外,消費者在投保時還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經濟實力來合理性選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