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風險發生時,當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后,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為。簡單地來說就是: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就給一筆錢,這筆錢我們可以自由支配。重大疾病保險可以保障的疾病由保監會統一定義,有二十八種重疾和三種輕疾。二十八種重疾分別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三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三種必保輕癥為: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
據保險公司理賠數據顯示,規定的重大疾病覆蓋了95%的理賠范圍。其中核心的6種重疾(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終末期腎病、冠狀動脈搭橋術、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的理賠率占到80%。單單是惡性腫瘤這一類疾病就已經占到了60%以上的理賠率。由此可見,盡管各家保險公司重疾險保障的重疾數量不同,但是并不是疾病種類越多越好。建議想要選購的人從自身需要出發,根據自己的預算情況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