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等待期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可以防止有人惡意投保等等。保險買之前都是要做好調查,沒有問題才能購買。那么,等待期到底是什么?
等待期,又叫做觀察期,主要是為了觀察投保人的身體狀況,避免惡意投保和帶病投保,在這一時期內如果發生了保險事故,那么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
舉個例子,如果有個人感覺自己身體不舒服,就去買了保險,隨后立馬去醫院確診了癌癥,然后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你說保險公司能賠嗎?
如果大家都能這么干的話,保險公司豈不是早就涼涼了......
所以,在投保之后,保險公司才會設置這么一個等待期,在這期間內出險,可以不用賠。
看到這里你可能想問了,如果我不巧在等待期內發生了疾病怎么辦,保險公司真的可以不賠嗎?
別著急,這個問題并沒有統一的答案,不同的情況和不同的條款,都會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碗妹接下來就給大家一一分析一下。
等待期生病了,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在這之前,先要給大家說明一下,不同險種其實是有不同等待期的。
比如醫療險的等待期一般是30天;
重疾險和壽險的等待期一般是90-180天;
意外險、教育金和養老金等一般沒有等待期
因此,不同險種等待期生病后,產生的后果也都是不同的:
1、壽險、意外險、年金等
這幾類險種,等待期內生病,一般不會受到影響。
2、醫療險
會有部分影響。對于醫療險來說,等待期生病的后果,主要是這期間內產生的費用不能報銷。
其次,如果等待期患的是慢性疾病的話,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該慢性疾病的責任。
3、重疾險
會有較大影響。對于重疾險來說,如果在等待期生病,可能會面臨三種后果:
1、不影響理賠
也就是說你等待期生病后,對保險合同及后續賠付不造成任何影響。主要有兩種情形:
1)患了感冒、發燒、拉肚子等很快就能治愈的小病,直接去醫院就診即可,不會有任何影響。
2)患了子宮肌瘤、甲狀腺結節等疾病,它們不屬于保險責任范疇,只要在投保時你做過健康告知了,也不會影響理賠。
有些同學可能會擔心,患了這些疾病后,我是不是得再補充一次健康告知呀?其實不用,投保成功后,我們告知的義務已經完成了,無需再補充健康告知。
2、不賠付,合同終止,退還保費
這種情況一般是,等待期內,患了合同中所指的輕癥、中癥、重癥等疾病,那么大部分保險公司的處理方法就是:
合同終止,按所交保費,或現金價值進行賠償。
3、不賠付,但合同繼續有效
等待期內患了合同中所指的疾病后,也有部分公司會不賠付,但會對所患疾病做責任除外,其他輕癥、重疾責任繼續。
總的來說,保險公司設置等待期,是為了避免被騙保,而非故意為難投保人。
因此,大部分條款的設置都比較合理,也有些比較人性化,所以對于等待期內患病的后果,也不能一概而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