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我,關于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有哪些,就比如說,已經有了五險一金了,還有必要投雇主責任險嗎?那么具體這兩者之間有什么區別與聯系呢?
首先呢,要了解兩者之間的區別,要先弄清楚各自主體的作用:
社會工傷保險:是指我們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比如上下班中),遭受到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時,我們做為勞動工作者應獲得賠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雇主責任險:當工傷、職業病發生后,即使企業有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仍然需要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并負責經濟賠償責任。雇主責任險則可以有效的轉移企業在工傷中的責任。當發生工傷后,賠償款將直接發放給企業,再由企業賠付給員工,讓企業的用工風險變得可控。
那么接下來帶各位HR從各個維度去比較工傷保險和雇主責任險之后,大家就會有個清晰的思路了:
第一、賠償方式不同,主體作用不同
工傷保險,保障職工在受到工傷傷害而無法自救的情況下獲得賠償。
雇主責任險是為緩和勞資糾紛,保障雇主的利益而產生并發展起來的。
第二、賠償限額不同
工傷保險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水平在法律規定的限額內進行賠償。
雇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是由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雙方約定,并寫在保險合同里,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金額支付保險金,也就是說雇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是根據企業所投保的限額多少而定。
第三、保障范圍有所不同
工傷保險在其它保障方面像喪葬補助金,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等都可以支付,但是像誤工費,訴訟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是工傷以外的責任,需要企業來額外支付,只保工傷,工傷以外不保。
而雇主責任險恰好做了一個完美的補充,像誤工費,訴訟費用,還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都可以給企業一個風險轉移的規避。
說到這大家可能還是多多少少有一點模糊,那到底企業該不該買雇主責任險?
那買了雇主責任險之后是不是就不用買工傷保險?
那有了五險一金的工傷保險后再買雇主責任險會不會有沖突?
在這里給大家做一個總結:工傷保險是五險一金強制規定當然不能不買,當然雇主責任險是企業自愿購買的,但是在保障金額內它可以讓我們企業作為工傷保險的一種完美結合,以此得到充分的雇工風險轉移,從而做到錦上添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