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了,疫情依舊沒有過去,為了幫助大家安心生活,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些關于疫情看病報銷方面的問題。
疫情蔓延以來,全國各地的確診病例達到數萬例,這不得不讓我們擔心,患者的醫療報銷問題,特別是參加了醫保的大家,很是想了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治療費用。
為此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兩個通知,對于常見的醫保報銷問題,做了如下解答:
1?肺炎確診患者的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全額報銷?
根據《通知》第二條,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
2?疑似患者的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全額報銷?
根據《補充通知》第二條,在按要求做好確診患者醫療費用保障的基礎上,疫情流行期間,對于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并安排資金,實施綜合保障,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表示,確診和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的患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所有費用,個人支付的部分,統一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疫情結束后,由市醫保局和市財政局統一清算。
肺炎醫保報銷政策
一是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二是保證及時支付患者費用,特別是發揮醫療救助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醫顧慮。對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減少患者流動帶來的傳染風險。
三是對集中收治的醫院,醫保部門將預付資金減輕醫院墊付壓力,患者醫療費用不再納入醫院總額預算控制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