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企業在雇主責任險與團體意外險之間,不知道買哪個好,雖然二者都能給企業或單位的職工提供經濟上的保障,其實這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01雇主責任險的保障范圍有哪些?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雇員在其雇傭期間因從事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與工作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符合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可認定為工傷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用、誤工費用以及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02
企業為什么要購買雇主責任險?
法律規定了企業必須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履行賠償責任,而且工傷條例對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進一步提高,企業購買雇主責任險可有效轉嫁被保險企業風險,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證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的實現,確保雇員經濟利益得到補償。
03
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有什么不同?
1.被保險人不同
雇主責任險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為企業,是為企業轉嫁應承擔的員工意外以及職業病費用的風險;
團體意外險的被保險人為企業員工,受益人為員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險公司賠付后無法免除雇主的賠償責任,主要體現企業對員工的福利。
2.保障內容不同
雇主責任險保障的是雇員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或由于工作導致的職業疾病,同時可擴展非工作期間內(24小時)的意外保障;
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是雇員日常工作、生活過程中(24小時)發生的意外事故,不包含職業病保障。
3、保險責任不同
雇主責任險: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用、誤工費、傷殘津貼、法律費用、職業性疾病給付等。
團體意外險:意外身故賠償金、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用、住院津貼等。
04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有什么不同?
賠償責任不同:工傷保險基金可以承擔大部分的工傷賠償責任,但仍有部分工傷賠償責任需要用人單位自身承擔(包括誤工費及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雇主責任險可以賠償雇主對雇員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可以免除雇主后顧之憂。
用人單位申領工傷保險金的次數同時也反映該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狀況,可能會招致相應的行政處罰。雇主責任險賠償與勞動安全記錄無關,且理賠程序相較工傷保險基金申領程序簡單、快捷。
05什么是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06工傷保險、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究竟買哪個?
工傷保險是五險一金強制規定不能不買,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由企業自愿購買。但是,雇主責任險在保障金額內它可以讓我們企業作為工傷保險的一種完美結合,以此得到充分的雇工風險轉移,從而做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建議購買。如果企業資金充足,想為員工提供更完善的保障,也可以考慮一起購買團體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