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們醫療保險體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它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通過雇主和個人的支付,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發生后,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少職工因病就醫的經濟風險。
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待遇
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備注:
1、序號為12-18的重病特門費用與住院共用14萬醫保費用累計,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其他特門病種按各自封頂執行,不享受連續繳費激勵機制,也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2、對參保滿一年且連續參保的,住院及門診重病特門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以內)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礎上滿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高可提高至五個百分點。
3、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臨床確認工作由市、縣(市)定點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組織負責,由上述醫院指定相關專科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的醫師負責作出診斷;但市本級參保人員高血壓病、糖尿病門診特殊病種臨床確認工作由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直機關醫院組織進行。
(三)住院補償待遇
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關于福建職工醫療保險的住院補償待遇,最后還有兩個備注需要注意:1、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準扣減100元,直至零;全省聯網、異地就醫、轉異地就醫按一號文件執行。2、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為800元,但病理產科醫療費用仍按正常住院補償治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