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費者對于自己購買的保險,能夠為整個家庭提供經濟健康上的保障。那么我們要怎么購買才能買到經濟實惠的保險呢?遵循這樣的原則,合理地購買保險!而“雙十”原則指的是家庭的年保費支出只能占家庭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而保險的保額卻要為年收入的10倍。
一般情況下,這種十分之一的家庭年收入不算多也不算少,將這筆錢用于支付保險費用也不會太影響正常生活支出,而這10年的收入可以幫助一個家庭渡過一個巨大的風險。
先大人后小孩很多家庭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常常會犯一個錯誤:優先考慮孩子的保障。但其實這是不對的,應該先滿足大人的保障。對于孩子而言,對父母才是他們最好的保障。如果父母不幸發生意外,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才真的失去了保障。所以,應該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先保障再投資目前市面上的保險分為保障型保險、儲蓄型保險和投資型保險。家庭投保時應該將重點放在規避對家庭造成巨大損失的風險上面。意外險、健康險等都是具有保障功能的保險,如果消費者的預算有限,應該先滿足意外險、健康險的保障需求。在滿足了基本的保障需求之外,再考慮投資保險。保費合理的情況下提高保額我們選擇保險的保額,應該考慮到風險的嚴重性。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金額應該可以完全覆蓋掉風險帶來的損失。如果保額太低,起不到保障家庭的作用;而保額太高,導致保費過高,又會影響家庭的生活品質。在滿足必要的保障額度的情況下,家庭保費的支出可以根據投保人的實際情況來調整,財務狀況、職業、產品選擇、繳納期限等情況都會影響到保費的高低。
保險組合方案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最好組合購買,提供全方位保障。基本上每個保險公司都有常見的保險產品,而將這些保險組合起來,能夠更好地解決保障問題。我們考慮保險組合方案有兩個標準,一是是否經得起風險的考驗,二是是否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先人身險后財產險很多人會考慮到自己家庭的財物和財產,為它們投保。現實中的有車族更是為自己的車輛投保車險,但卻忽略了自己。人是財富創造者,只有人好好活著,才能積累財富。人的保障,永遠重要過財富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