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社會風險意識提升,很多人對自身及家庭的風險保障重視程度也在漸漸提升。重疾險和定期壽險受到很多人的喜愛和追捧,很多人會產生一些好奇心,重疾險到底能不能代替代替定期壽險?
一、保險責任
1、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額給付保險金,簡單地說,定期壽險只賠付死亡和全殘,大多數定期壽險單具有可以變換的特征,即保單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壽險單變換為終身壽險單或兩全保險單的選擇權,也不用提供可保性證據。
2、重疾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等為保障項目,罹患約定疾病,給付保險金。定期壽險保的是人的生命,而重大疾病保險保的是疾病。
二、可保風險
1、根據保險原理,保險公司只能對可保風險進行承保,比如自己的生命、健康、財產等。
2、在選購定壽或重疾險的時候,消費者應明晰自己想把哪部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對于重疾險來講,被保險人在投保初期身體健康,未來有可能發生重疾的風險時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補償;而壽險來講,被保險人身故時得到相應的補償。
三、杠桿作用
1、從概率來講,死亡比重疾更苛刻,而事實也是這樣的,根據保監會的數據顯示,重疾發病率要高于對應年齡性別的死亡率,因此定期壽險具有更高的杠桿。因此在相同保費情況下通常定期壽險可以有更高的保額。
2、定期壽險和重疾險的區別主要是上述三個方面,重疾險能夠給被保險人提供疾病治療費用,如果不幸身故,定期壽險給能夠家人一定的經濟補助。
那么,重疾險到底能不能代替代替定期壽險嗎?我們的觀點是:重疾險和定期壽險不是互相替代的關系,作為消費者,我們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進行組合配置才能全面覆蓋我們生活中的各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