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保險小白不知道怎么去選擇重疾險,現在市面上的不同的保險公司推出的重疾險產品也不相同。有些重疾險保障50種重疾,20種輕癥,有些重疾險保障60種重疾,30種輕癥。甚至還有涵蓋100種重疾的重疾險產品,是不是保障疾病越多就越好呢?下面小編帶大家來看一下這些問題。
重疾險的重疾和輕癥市面上常見的重疾險都包括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25種常見重大疾病,不管消費者在哪家保險公司購買重疾險,這25種疾病的定義都是一樣的。其中6種最常見的重大疾病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這6種重大疾病的的理賠率高達80%。
而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嚴重冠心病、終末期腎病等五種重疾的理賠高達90%,所以說,保障疾病數目的多少,很多時候只是看起來美好,這25種規定的重大疾病已經涵蓋了絕大多數人會患上的重疾病種了。
此外,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疾病的檢出概率大大提高,很多重大疾病在早期階段就被發現,但是重大疾病的早期表現無法獲得理賠,于是輕癥就出現了。保監會對輕癥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輕癥的定義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
目前保險業內比較認可的常見高發輕癥包括: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心臟辨膜介入手術、主動脈內介入手術、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的Ⅲ度燒傷、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從重疾險的保障疾病來看,絕大部分最常見的重大疾病都被包含其中,所以消費者可以注重輕癥這一塊,尤其是包括了上述8種輕癥的重疾險產品就很不錯。
重疾險是否分次賠付重大疾病的發病率越來越高,但對應的生存率也越來越高。罹患過重大疾病的人想要再購買重疾險產品是比較困難的,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拒保,因此消費者可以選擇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單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在被保險人第一次患病得到理賠保險金后,保險合同的效力終止。
多次分組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將重大疾病分為三組或四組,每一組重大疾病互相關聯,如果被保險人患有一組疾病中的某種疾病,在獲得理賠保險金后,該組別的其他重大疾病不能再獲得理賠保險金。多次不分組賠付的重疾險產品不分組,但同一種重大疾病只能賠付一次,總賠付次數為2次。
如果被保險人患有保險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獲得理賠保險金后,再次患有相同的疾病就無法再次獲得保險金,但如果是其他重大疾病,則可以再次獲得理賠保險金。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來選擇重疾險,單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和多次分組賠付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價格差不多,多次不分組賠付的重疾險產品價格更高一些。消費者可以根據預算選擇合適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