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指的是依靠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投入穩定資金、共用資源服務以及為困難群眾提供醫療資源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它主要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看病就醫困難以及醫療負擔過大的問題。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報銷范圍有哪些那么關于此項制度的救助報銷范圍又主要有哪些呢?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下吧!
政策規定,所有參保新農合的農民以及隨參保父母享受新農合待遇的新生兒,若有符合下列3個條件之一的,都將列入農村大病醫療救助范圍內:
1、參保人被診斷患有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宮頸癌、乳腺癌、血友病、白血病(0~14周歲)、甲亢、胃癌、結腸癌、直腸癌、重性精神疾病、腦梗死、兒童先天性心臟病(0~14周歲)、耐多藥肺結核、I型糖尿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等22類重疾,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在經過新農合報銷后,符合報銷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報銷范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參保人當年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后,符合報銷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部分和報銷范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部分。
3、新農合報銷范圍外費用規定其占醫療總額費用比例上限,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10%(含10%,下同)、二級為20%、市級及市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30%,高于上限范圍外的費用不在給予救助。
以上就是對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報銷范圍的相關介紹了,當然,相信我國在不久后,會有更好的政策出臺,來為人們提供更好的醫療資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