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給我們提供了很多的社會福利,不同的社會福利面向的人群都不一樣,要求也不同,就比如城鎮職工醫保,那么今天就來講講關于城鎮職工醫保的那些事情。
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后繳費年限滿足最低的年限要求的,退休之后醫保退休待遇是可以按相關的規定享受的。職工醫保繳費的最低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為男達到30年、女達到2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累計或連續的繳費年限應滿足10年,2017年以后繳費年限實際每年增加1年,至2021年滿足15年為止。不過,實際上有不少的參保人士發生過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醫保醫保繳費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情況。
退休后醫療保險沒有交夠年限怎么辦?
舉例:若李先生的職工醫保已經交了14年,視同繳費年限有10年,繳費年限合計24年,在2017年10月退休,與最低繳費年限還相差6年。想要享受醫保待遇,,這時他應該咋辦呢?解決方法如下
到了退休年齡醫保繳費年限沒有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依據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繼續交保費或一次性交保費直到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費用。李先生可選擇繼續交班費,一直交到最低繳費年限再辦理醫保退休。李先生也可以選擇一次性補交。把相差的6年醫保費用交了。李先生選擇不補繳也是可以的,直接暫停職工醫保,去社區辦理居民醫保,不過一旦放棄以前交的年限就失效(醫保卡里的錢也還能用)。
退休后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夠,補費由誰來承擔?
案例:1996年參加工作的王先生,2017年11月辦理退休手續,發現自己的醫保視同繳納費年限4年,實際繳費年限17年10個月,合算起來才21年10個月,還有8年2個月才達到最低繳費年限,該怎么辦呢?這個錢由誰交呢?
讓單位承擔:職工在單位入職工作,單位一直有給員工買,單位無過錯;
讓個人承擔:職工說沒有能力交這筆錢(若要補繳的錢數額是很多的,可以轉入居民醫保來繳納,也能享受醫保待遇);
不過,具體的應參考具體情況來確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從勞動關系建立時起,到辦理退休手續時,依據我國醫保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時足額把醫療保險費交了,給職工參保繳費的職責已完全履行的,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用人單位與職工在建立勞動關系后,沒有完全履行給職工參保繳費的職責的,按照履行參保的實際情況,經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協商由其中一方繳費。
說到這大家應該都有個大概的了解了吧?但是由于各個地方的政策會有一些出入,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者想了解得更詳細一些,可以致電當地社保局的電話12333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