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外地就醫的情況不少,許多家庭都會為了找更專業的醫生,更專業的醫院而去外地就醫。外地就醫后是否可以回本地報銷?
1、轉外后發生的門診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轉外后住院期間發生的外購、外診費用,需由就診醫院醫務科、醫保辦明確原因并提供證明。
在開通省里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數據上傳后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
2、如果是長期居外人員在未開通聯網結算居住地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支付,然后憑患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別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銀行卡復印件、社會保障卡、病歷、出院小結(需加蓋醫院有效公章)、有效票據等材料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居外人員發生的各類按政策課報銷醫療費用應于次年3月31日前申請核報(居外門診統籌及居外門診慢性病費用應于次年1-3月一次性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