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因聚會飲酒導致死亡,而買了保險為何卻被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回復:因為家屬不配合
這是2015年6月份發生過的這樣的真實保險拒賠案例。
01案例發展
2015年6月,四川成都市民吳某為在當地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300元的意外險,保額10萬元。2016年1月12日,在一次同學聚會上,吳某由于飲酒過多,感覺身體不適,當天下午4點鐘,在公司突然死亡,經醫院檢查認定吳某情況為猝死。
吳某出事后,公安部門曾介入調查,這才知道原來吳某在出事之前喝了大量的酒,并在火鍋店門口,不小心滑到后被抬上車送回公司。后經民警和法醫判斷,吳某很有可能是因為飲酒過度誘發的猝死,但因為吳某家屬不同意解剖檢查,所以在吳某妻子林某向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遭到了拒賠。保險公司表示,由于吳某可能存在因飲酒導致的死亡,而并非病理性猝死,但如果家屬不進行檢查,就只能判定其為猝死,而“猝死”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
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林某表示不滿,于是向法院起訴了保險公司,并要求他們賠償10萬保險金。
02明明“猝死”不用賠,為什么法院卻判賠給林某10萬?
這件事從一開始,醫院就認定吳某這種情況為“猝死”,但根據公安法醫的調查報告認定,吳某存在飲酒為誘因導致的猝死嫌疑,而且吳某生前在飲酒之后還有過摔倒,很有可能造成意外傷害,所以這件事存在很大爭議,而唯一能夠定論的,只有尸檢報告。
但法院認為,這次案例吳某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人,保險公司應該在接到報案之后,有義務告知林某作為保險受益人需要提供充分的理賠事項的義務,讓林某清楚“死因不明”很可能會導致理賠失敗。但在本案中保險公司并沒有盡到該有的義務,而是單一認定林某沒有提供充分的被保人死亡證明,所以法院最終判定,保險公司理應賠付林某10萬元保險金。
03案例總結
(1)其實本次案例最大的糾紛就在于“被保人死因不明”,由于家屬不同意進行尸檢,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判定被保人的死因,而這也就導致后期出現糾紛。其實類似“家屬不同意尸檢”的這樣案例有很多,家屬考慮到“死者為大”,所以不允許解剖。不過個人建議,在遇到這些非確定性情況的時候,家屬最好還是配合相關部門,除非家屬不想要這筆賠償金。(2)建議保險公司還是在意外險產品中附加一份猝死意外,即便是保費增加幾十塊錢,一般投保人還是會接受的,因為現在無論是年輕人還是中年人,他們的壓力都很大,每年發生猝死的概率也在不斷上升,有了猝死保障,這樣一來,無論是意外還是猝死,家屬都能得到賠付。(3)除了飲酒會引發猝死外,其實還有一些常見的疾病也會引發猝死。例如:哮喘、腦出血、心肌梗死、過敏、急性壞死胰腺炎等等。(4)除了意外險之外,哪些情況會保障猝死呢?其一,產品中包含猝死賠付責任,其二,壽險,因為壽險是以死亡為賠付條件,所以猝死一定會賠。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分享到這里,最后感謝耐心讀完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