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事故保險包括三個功能:意外死亡,意外傷殘和意外醫療。在這里,我們需要重申“事故”的含義,“意外”保險的四個要素是:傷害身體的外部,突發,無意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符合四要素的事件,才能算意外險的范疇。那么長期意外險哪個好,購買時我們要注意哪些?
雖然說,大部分意外險對健康無要求,不用擔心像醫療險那樣停售不能續保,因為即使停售了,我們還可以自由選擇其他的意外險。
但是,年年都要重新購買的最大問題是忘記購買。想想,你的意外險在今年幾月幾號到期?我想很多伙伴是不記得的,包括我自己也不記得,并且意外險也不像醫療險那樣到期了還有短信提醒續保,這就導致很多伙伴在意外險到期后沒能及時購買新的意外險。也就是,買短期意外險很容易出現意外保障中斷的風險,如果在這期間發生了意外,不論短期意外險有多么的具有性價比,都不能彌補我們的損失。
所以長期意外險的好處就是能解決意外保障中斷的風險,因為它是長期險,只要持續交費,保障就會繼續有效,即使忘記交費了,長期險還有60天的交費寬限期,在這60天內交費保障都不會中斷。不用續保,無保障中斷風險,這便是長期意外險最大的優點。那么購買時我們要注意哪些?
明確意外險的保險責任。
意外險只賠因【意外原因】導致的身故或傷殘或意外門診、住院。也就說想要獲得意外險理賠,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造成意外事故的原因,必須是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發的、非疾病的事件。
近幾年,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新聞:旅行團發生意外事故后,各家保險公司立刻排查遇難名單,想要第一時間送上理賠金,卻發現即使是買過保險的游客,最多也只能賠到三到五萬。凡是涉及身故的保險,保額要買到年收入的5-10倍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