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鎮居民的保險保障也是比較多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比較基礎的保障,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選擇一些商業保險來作為補充的保障。對于城鎮居民來說,商業養老保險主要是所謂的國民養老、年金養老保險等。但是,我們都知道,商業養老保險的收益主要來源于個人繳納的、長期積累的保險費。其中,商業保險公司還要提取一定的管理費用和保險業務員服務費,所以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自己會吃虧。
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們國家的一項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它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主要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種養老保險一般按月或按年繳納,不允許一次性補繳。但也有特殊情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情況:
第一,有勞動關系企業沒有合法繳費,可以補繳。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也規定企業應當自勞動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社保參保手續。如果企業沒有給職工參保,這屬于企業的違法行為,職工維權的話可以補繳。
第二,一次性補齊15年的特殊情況。社會保險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應當延遲退休繼續繳費。直至滿15年,然后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這是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后的規定。
第三,社會保險補繳特殊政策。特殊情況下,國家會制定特殊的政策。前些年,各地為了實施養老保險擴面,確實出臺過很多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的政策。2016年國家通過人社部發132號文件,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不可以通過事后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各地的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才予以終止。
但到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確實給大量靈活就業人員造成收入困難,為解決他們的保險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6月22日下發文件,明確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自愿停發繳費,年底補繳。如果2020年不繳,2021年可以補繳,但需要按照2021年繳費的上下限來補繳。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限這兩年。